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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培训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豫建教协〔2013〕23号

关于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

培训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全省小型项目建造师培训单位:

根据《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管理办法》(豫建建〔2013〕16号)、《关于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培训和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教协〔2013〕11号)文件要求,我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2013年第一批次全省统一考试工作已结束,为了做好下一阶段的培训和考务工作,现将小型项目建造师2013年第二批次培训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第二批次考试时间

小型项目建造师2013年第二批次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12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2013年第二批次考试地点

小型项目建造师2013年第二批次统一考试集中在郑州市进行。

三、培训单位及培训师资

(一)培训单位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提升师资水平,提高培训质量,并做好小型项目建造师的招生宣传发动,为下一阶段小型项目建造师培训考试的顺利进行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单位要以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为行业培养合格人才,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为目标,根据招生人数,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控制办班规模,严格执行每班150人,最多不超200人的办班要求,并于系统报名确认结束后5日内,上报《培训安排计划表》(详见附表)电子版和书面材料至协会。

(三)培训单位在培训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学员的选修课学习进度的跟踪管理工作,并要加强学员标准化考试,机读卡的填涂练习。

(四)授课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在授课过程中要加强与学员的互动交流,授课内容要紧扣考试大纲和教材,贴近施工现场工作实际,力争使学员达到较好的学习效果。

四、统一考试不合格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报名

(一)统一考试不合格人员,可自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首次确认上报日期两年内,自愿选择省住建厅公布的考试计划进行单次或多次补考,补考和新申请考试人员一并统

一进行,不再单独另行安排。

(二)统一考试不合格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考试批次的必修课集中培训,但必须在本人申请的考试批次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选修课的学习,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程序

1、考试报名采取企业集中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企业登陆“小型项目建造师管理系统”,选择报考计划批次将考试不合格人员信息直接上传。

2、企业持报名表(注明为以往批次考试不合格人员)集中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3、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资格确认时,应登陆“小型项目建造师管理系统”核查报考人员是否为以往批次考试不合格人员和是否在两年期限内。

4、企业集中到所在省辖市培训单位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补考批次考务费。

(四)准考证打印

由培训单位在考试前7日内,登陆“小型项目建造师管理系统”打印以往批次考试不合格人员的补考批次考试准考证。

(五)相关工作程序

1、企业集中网上报名以往期报名信息为准,无需再次上传照片和填写报名信息。

2、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现场资格确认时,应在收取报名表后进行系统内信息核实,不再收取相关报名材料。

3、准考证由各省辖市培训单位集中打印,培训单位不得借此对考生附加任何条件。

 

 

 

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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